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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HUMAN RESOURCES

人力资源

/ human resources

劳务派遣又称为劳动派遣,在人力资源界称之为“人力派遣”或“人才租赁”,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劳动者以派遣的用工方式在用工单位指挥监管下提供劳动,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机构,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涉及三重法律关系,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约定的法律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是劳动协议关系,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是民事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是用人单位。
被派遣机构:只用人不养人,是用工单位。
劳务人员:隶属于派遣机构,为用工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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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现状

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而在现有的劳务派遣企业中鱼龙混杂,存在着大量的不具备资质,缺乏必备条件的小公司,各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劳动用工行为时有发生,给企业和员工造成了各种伤害。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并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行。在审议通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门槛进行了提高,“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选择一家正规、合法、资质完备的劳务派遣企业势在必行。山西恒丰伟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目前不仅有服务各种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私企,银行等各行各类单位的专业资质与经验,并且省、市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工作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劳务派遣用工的好处

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都能起到良好的保障效果。

对企业的好处如下:降低管理成本,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1、降低管理成本,人力成本下降30%,管理成本下降50%

省去员工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员工福利和工资的支付等,这些繁琐的HR事务由我司(恒丰伟业)代理,人力成本下降30%,人力部管理成本下降50%,用工单位研究核心人才的招聘、选拔、任用、保留和发展、研究薪酬战略和激励机制、研究绩效管理、研究企业的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等,显著增加管理效能一倍以上,业绩上升100%~300%,综合成本下降45%~65%。

2、招聘成本下降,人员到位效率提高,招聘渠道广,储备人才多

用人单位一大批项目由于没有人才,而使项目停滞,错过发展良机,效益受损,使用派遣后人才充沛,派遣的管理费支出,相比招聘费及项目停滞带来的损失费,人才储备的成本,显著成本下降50%以上。

3、转移劳动关系,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可见的经济风险化解

随着员工劳动关系的转移,企业历史遗留的如没有缴纳社保和加班费等问题,都将得到化解。因为如果过了法律的追溯期限,则劳动仲裁或法院都不会再支持相关的追讨。

4、使用劳务费发票可以大大减少应付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法规定,员工工资超过3500元/人/月的部分,企业在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将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用劳务费发票入生产(服务)成本直接税前列支而不用工资单入账,不纳入企业的工资额范围,将可以避免这个补缴企业所得税所带来的麻烦。

5、完全满足政府及外商考察的要求

员工全部的租赁手续都办理完整,全部符合国家要求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在政府检查,或外商考察时,恒丰伟业会全力配合企业提供相关的证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文件资料,完全可以满足政府及外商考察的要求。

6、降低社保费成本

恒丰伟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参保社保,可有效的降低社保的费用成本。

对员工的好处如下:规范用工,保障员工权益,使员工在工资、社保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1、用工规范化。劳务派遣公司是受劳动部门监督的用人企业,它的一切经营活动随时接受劳动部门的管理。所以,它的用工必须是规范化,合法化的用工方式。任何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做法都是不允许的;

2、保证工人按时领取足额工资;

3、按照国家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4、公正合理处理各种劳动纠纷;

5、及时、准确给工人解决医疗、工伤、休假等各种问题。

由于劳务派遣公司拥有劳动法律方面的政策专业人员,使工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对于社会: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政府相关政策的调配,劳务派遣可在保障并逐步完善社会劳动保障的基础上,一方面促进用工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另一方面又能缓解人才地区分布不均衡、供求矛盾的现状,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从社会角度看,劳务派遣促进了社会人力资源由粗放型配置向集约型配置的转变。

劳务派遣的形式

1、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

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使用派遣

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项目派遣

用人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需要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但由于工期或者资金项目的不确定性,导致人员的不稳定性。可由派遣公司组织以劳务派遣形式对项目进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标的派遣形式。

服务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审核确认对方的合法资质;

2、用工单位提出要求:用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个需求及服务内容;

3、分析考察:依据用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并进行实地考察;

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工单位需求及现有的用工状况,制定个性化劳务派遣方案;

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7、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管理档案;

8、实施劳务派遣服务。

服务内容

编号

服务内容

1

员工招聘(包括招聘、面试、岗前培训、体检安排)

2

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户口落户、完善人事档案等)

3

员工培训

4

工资发放

5

社会保险缴纳

6

档案管理(合同、社保手册、个人资料等)

7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转移

8

客服专员配备(日常管理、员工关系等)

9

意外情况协调处理(工伤、医疗、生育等)

10

离退休员工的退休申报等

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优势

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司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周到,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本公司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人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

1、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2、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3、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4、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5、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6、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外包单位员工接受外包单位的管理,发包单位不参与对外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7、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8、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外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外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9、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外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10、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外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外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人事代理是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周密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等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人事代理服务对象

1、各类非国有(三资、集体、民营、乡企、私营等)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

2、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即各类流动人员)应该进行人事代理。

(1)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2)各类事务所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聘用的人员;

(3)各类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人员;

(4)自费大中专毕业和毕业研究生;

(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7)其他各类流动人员。

人事代理优势

1、企业可以从烦杂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市场开发中去;

2、企业与我公司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从而避免企业因劳动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

3、有极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使企业能更好的进入良好运作当中去;

4、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为劳动者、企业、政府机关搭建起沟通桥梁;

5、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复建造人力资源浪费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

6、人事代理制度也促进了人才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对单位的依附管理,畅通了企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的渠道,在这种用人机制下员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促进其刻苦学习、用心工作新局面,为单位创造更大的效益。

HR服务外包基本概念

HR服务外包(英文,Human Resource Service Process Outsourcing),指的是企业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化,将人力资源事务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

 

常见的人力资源外包内容

        1、负责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审查和签订;

        2、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3、负责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4、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储业务;

        5、协助客户处理工伤、死亡事故;

        6、负责解除与终止劳动或劳务合同。

 

        HR服务外包具体内容

        1、代办员工的录用、调档、退工手续、社保开户变更手续、年检手续、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2、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派遣岗位所需人才;

        3、代办人才引进、居住证、就业证手续;

        4、代理档案委托管理相关人事手续;

        5、提供各项商业保险、福利及培训方案,规章制度设计,薪酬设计等;

        6、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调解劳动争议等;

        7、调查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拟定岗位描述;

        8、人力资源总体规划。

职业介绍是指运用劳动力市场机制,无偿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中介服务的活动。通过职业介绍,可以有效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开展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可以促进劳动者择业科学规划,使企业加快劳动力结构的合理调整。

 

职业介绍内容

    1、信息服务:包括信息收集、信息交流与信息发布等;

    2、咨询服务: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及服务咨询、职业培训信息咨询、求职和用人咨询、个人开业咨询和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咨询等;

    3、指导服务:包括职业能力测试评估、职业分析与评价、职业生涯设计、求职及用人观念和方法指导等;

    4、介绍服务:包括求职和用人面谈、介绍就业和推荐用人、举办招聘洽谈会、引导劳动者流动就业等;

    5、接受委托:包括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招聘、受求职人员委托存放档案,以及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及有关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事务;

   6、管理服务:包括就业登记、单位用人备案、职业介绍服务中的争议处理、协助进行劳动力市场监督检查、协助组织和管理劳动者流动就业等。

 

职业介绍的作用

    1、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职业介绍是劳动力市场的主要载体之一,承担着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重要职责。通过职业介绍,可以有效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实现有机结合,促进劳动力的供需平衡。

    2、促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相互选择

  职业介绍通过收集和提供空岗、求职信息,沟通供求双方的相互联系,缩短招聘和求职时间,促进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尽快结合,合理配置;职业介绍通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咨询,帮助求职者掌握求职方法和技巧,指导用人单位正确选人和确定招聘方式,从而提高双方选择的成功率。

    3、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及时、快捷的服务,可以使企业加快劳动力结构调整的步伐,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同时,职业介绍机构通过开展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可以减少劳动者职业流动过程中的人为障碍,节省其职业转换的时间,提******率。

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要求,接收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代缴社保的优势

    1、解放人力,创造价值

  企业社保工作将从日常行政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投入到培训、绩效评估、招聘等更重要的策略性工作中,提高员工满意度,使企业在吸引、培养和运用人才具有核心竞争力。

    2、规范操作,规避风险

  选择代缴社保,帮助企业实现社保管理的标准化和流程化,有效避免法规风险并减少适应政策变更所耗费的精力。

    3、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代缴社保,足不出户就能易如反掌地圆满完成社保工作;减少人员和设备的投入,避免重复操作,节省大量事务性工作的资金和时间。

    4、降低费用

  代缴社保减少了企业因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减少了因增加聘用员工所产生的员工工资、办公场地费用、公积金、员工离职的负面影响、可能引发的劳动纠纷等不利因素。

    5、合作价值,专业化的服务

  在客户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以业务专长、工作效率、人脉资源、严谨的工作为企业单位和个人服务,为企业单位和个人创造更高的事业价值提供支持。

    6、增加员工满意度

代缴社保为员工节省了更多在办理与自身利益相关事务上时间、交通、通讯上的费用,有专业的服务机构提供的信息与指导使员工少走弯路。公司选择了这样的服务增加了员工对公司的信任,缓解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内部矛盾,同时因为减少了员工办理相关事务时所必须请的事假从而提高了公司的工作效率。

代缴社保服务

单位开户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编号第七位为1的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功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现实中,越是发达的地区,员工对于社保的重视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线城市,因为和买房买车资格挂钩,社保已经成为找工作的重要标准。具体来说,这5个险种的作用见下表:

 

基础用途

派生用途

养老保险

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

买房、买车、子女上学、落户、商业贷款

医疗保险

医疗报销,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保险

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费补贴

工伤保险

支付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伤残津贴

生育保险

产假(90天)、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

主要内容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9%,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目前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据相关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报告提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一步 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 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2、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7%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

社会保障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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